妇科男科死胎的治疗是很重要的。关于死胎以及治疗方法,我们在下面做了详解。希望能够帮助到您!
死胎诊断
胎儿在母体内出现停止发育的现象,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判断:
1、首先就是孕妇的自我感觉,可察觉胎动停止,子宫不再继续增大,甚至缩小,体重下降,乳房缩小,胀感消失;胎死时间较长时,孕妇感口臭,食欲不振,低热,乏力。
2、腹部检查触不到胎动,听不到胎心。
3、B超或超声多普勒探测胎动、胎心搏动消失为确诊依据。如死亡过久B超可见胎头塌陷、颅骨重叠、胎头变形、脊柱弯折。
4、24小时尿雌三醇<3mg,提示胎儿可能死亡。
科学治疗
如果一旦出现’胎死腹中”的现象,就需要进行及时处理,以免对孕妇造成更大的伤害。常熟城南医院医生介绍,通常确定胎死腹中以后,医生就会进行适当的处理。
1、确诊“死胎”后通常会进行引产,主要有RU-486引产、羊膜腔穿刺引产、阴道用前列腺素E2栓引产及缩宫素静脉滴注引产等四种方法。大部分的胎死腹中,都可以经由阴道自然生产,并不需要开刀。
2、如果死胎留在子宫内太久没有处理,会对母体产生不利的影响。通常胎死腹中的时间超过四个星期以上,孕妇就会出现血液凝固功能受损的并发症。未娩出者应做有关凝血功能的检查,以明确有无DIC并发症。若纤维蛋白原<1.5g/L,可用肝素治疗,剂量为每次0.5~1mg/kg,每6小时一次,用药期间以试管凝血时问监测。一般用药24~48小时后,纤维蛋白原和血小板可恢复到有效止血水平,然后准备新鲜血再引产。
3.临产后应配新鲜血备用,分娩时及时注射宫缩药预防产后出血。产后应给抗生素预防感染。
4.分娩结束后应仔细检查胎儿、胎盘、胎膜、脐带,对肉眼无法判断者可送病理检查,以明确死胎原因。
5.多胎妊娠如其中一胎先死于宫内,一般可观察等待,孕妇常有一过性纤维蛋白原及血小板降低,其后又自行恢复正常。一旦纤维蛋白原下降至2g/L,估计胎儿已能存活,应立即引产;如胎龄尚小,可考虑给予小剂量肝素:150~200mg/24h,静脉滴注用药期间以试管法维持凝血时间在20分钟以内。通常约24~48小时后血浆纤维蛋白原水平回升,以后酌情减量,适时终止妊娠。